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前几天看了一套二手房,当下已和卖方签了协议,并付了订金1万元,并在协议中写明支付订金1万元,又过了两天,卖方说有人愿意再出高价买他的房,不想卖给我们了,但在协议中我们没写着违约事宜,协议签着是他妻子的名字,但房主是他的名字,想问一下,(1)卖方是否支付我们违约金;(2)卖方妻子的名字有没有影响。谢谢了!
要看协议中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就需要双倍返还。卖方妻子名字无影响,只要证明卖房是男方同意和知道的。
2011-03-04 12:07:15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项目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011-03-04 11:26:11
1、卖方是应支付违约金。2、卖方妻子的名字没有影响。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3-04 11:31:26
您好,您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其违约所造成您的损失,您还应了解房子房产证的权利人是谁,如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最好应由双方共同签字。
2011-03-04 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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