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国家企业罚款无收据凭证?

咨询者 : winwangzi - 辽宁     时间 : 2009-06-03 05:55:02    状态 : 已解决



2009年5月27日事实案例1:售货员上岗时,因谈论货品问题,被认为上岗时聊天,处罚500元人民币,但不出具任何票据来证明! 问:1.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2.商场有上岗时不能闲聊的规定,违禁者处于500元这么多的钱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合法审批,也没有罚款的收据在为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3.此事,发生在天津市和平区友谊新天地商场,如不合法不符合规定, 应采取什么措施及找那些相关部门来维权 4.商场这种罚款不出具以及根本就没有票的态度,是否是霸王条款 事实案例2: 售货员在离岗吃饭时,必须填写离岗时间,由于商场没有统一的时钟,造成员工在离岗时填写的都以自己手表上的时间准,导致售货员与商场监督人员的时间不一致,仅差3分钟的误差,就扣掉150元。 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非法克扣,并非合法的状况,应如何解决?那我们假设 1:商场没有凭证的收据,也没有让大家和监督人员统一时间,不就是想罚就罚吗? 2:商场没有凭证的收据,也没有让大家和监督人员统一时间,钱到底给了谁?滥用职权或者让大家去替代商场缴纳一部分税务,我们不得而知! 此两条信息均属事实,我们已经将此事件的整个信息提交给,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但是也没有回馈,新闻报道里曾经说过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难道鸡毛蒜皮可以上电视? 求助各方人士,这种无理取闹,乱罚无依据的行为怎样才能得到惩罚和制止,怎样才能为我们伸张正义,怎样才能让我们的血汗钱不再不明不白的替商场交税金! 2个案例不代表只有我一个人,因为成千上百人都在接受着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和默默承受着乱罚痛苦,求助!补充:近日获悉可能要以3倍的模式处以罚款加在一起要2000余元!天津友谊新天地商场,归属一商局门下,我听到消息,仲裁对此事“无可奈何”!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国有企业无权罚款,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03 11:50:2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1,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即违法。罚款不出具收据违法; 2,可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商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解决; 3,离岗时间不一致,属于商场内部管理有问题,就此罚款不合理。另罚款的数额显然不合理。 商场存在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建议到上述两部门申诉纠正解决。 沈阳赵律师:13019349228、02462566367

2009-06-03 11:26:0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