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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咨询者 : publicren - 江苏     时间 : 2009-06-01 22:20:10    状态 : 已解决



请教律师们三个问题,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自然人借款时没写利率,是不是可以认为没有利率?第二,对于借款合同上的内容,法官是不是有调查真相的权利,不能不经过调查就认定为事实吧?如果不调查就认定,是不是有违法的成份?第三,对于规定,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是保护四倍以内的,还是四倍就不合法了,最多支持一倍呢?谢谢律师们的答复。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自然人没有约定利率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由当事人自己举证. 3.高于四倍的,只保护四倍利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01 23:03:51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一、如果自然人借款合同中没有写利率,可以认为对利率没有约定。 二、在民事诉讼中,是当事人举证,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于证据的取得有困难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认定事实,符合法律规定。 三、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是说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四倍,法院最多支持四倍,如果双方约定在四倍以内,就应当按照约定的倍数计算利息。

2009-06-01 2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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