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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认购书相关问题?

咨询者 : clq507 - 北京     时间 : 2009-06-02 15:27:52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最近与一楼盘代理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由于认购书中只对交付的定金约定了买房人的违约责任,未约定出卖方的违约责任。请问一下问题,请予于解答!谢谢 1、在签订认购书后该房由可售变成不可售(抵押)(在房产管理局网上查询) 本人是否可以就该房被抵押为由要求出卖方退还定金?是否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买卖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达不成协议,买方是否就认购书造成违约?如果是买方违约,是否卖方可不退回定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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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违约,未告知你抵押的情况,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6-02 15:42:1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卖方隐瞒了房屋被抵押的事实 构成了违约,你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在这种情况下,达不成协议,你不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02 15:51:07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1,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且可以要求出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出卖方已经构成欺诈、违约; 2,买受方不构成违约,因为出卖方故意隐瞒出卖的房屋已经抵押、不可售的事实,买受方就此行使抗辩权,不构成违约;若买受方存在违约的事实,解除合同时,出卖方可不退回已经收取的定金。 沈阳-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赵井燕律师:13019349228

2009-06-02 15: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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