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房子是男方的,男方及男方的子女口头答应我们结婚后房子归我们夫妻所有,子女绝不与我们争财产,我有些不放心,万一他早我一步离开人世,我得不到保障,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去公证,男方的子女是不是得跟着去?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答:是,全得去,做个公证保险。
2011-03-06 15:44:06
如果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男方有权决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子女答应。所以,做公证书时不需子女到场。大庆仲玉华律师
2011-03-06 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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