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生,刚开学不久我们学校就有人问我们宿舍要钱,还打我们,他每次要钱都拿着棍子,后来他要的太多,我们宿舍7个人把他打了, 后来对方鉴定成重伤,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法院了,我们申请了重新鉴定他的那个重伤鉴定。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对方的行为属于抢劫,你们进行正当防卫,不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11-03-06 17: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