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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望解除关系?

咨询者 : fa188693 - 广东     时间 : 2011-03-06 16:55:14    状态 : 已解决



因本人家庭贫寒,于1987年我还未滿十八岁,父母把我嫁给比我大十多岁且还离过婚的男人,户口也迁至其家,但至今未办结婚登记手续。期间已生育3个小孩,最小的现已十八岁了。因感情一直不和,于1998年离家出走至今已滿13年。象我这种情况:1、属事实婚姻否?2.事实婚姻应如何解除?3如不属事实婚姻我能否结婚?总之,本人喝望解除关系,我不要家产,小孩由其自已决定。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管东平   [广东]    15800003750

1、属于 2、起诉离婚

2011-03-06 17:13:0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1987年双方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 2、父母包办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3、你的上述关于婚姻和财产的要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2011-03-06 17:23:09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属于事实婚姻,可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深圳吴君瑜律师 咨询QQ:506602448

2011-03-06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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