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毕业的学生,当时因为欠缴学费,在学分和毕业答辩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学校以欠费为由,没有发给我毕业证和学位证,现在我到学校缴清学费后,学校告诉我不但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连学籍都没有了,与学校协商的结果是给我一个肄业证明,或者退还我现在交的学费,请问这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
2011-03-07 11:01:52
不合法。可与学校多沟通,沟通不了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如果还解决不了可依法提起诉讼。
2011-03-07 1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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