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9月,他出资8万用我的名义买的房子用来结婚,(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之类的)后来,还差钱,就要我借了十几万,实际上,房子的总价也只有十几万那么多,因为是付首付的,其它的就用在了家庭开支上,因为他有三个儿女,还有80多岁的父母。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结婚时没有扯结婚证,只办了酒,现在他借的钱我们都还了有6万了,我借的还没有还,如果我想现在分开,我们的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房产可以归你,但是对方的出资要返还。
2011-03-07 12:28:02
该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
2011-03-07 1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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