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屋纠纷?

咨询者 : fa173968 - 北京     时间 : 2011-03-07 12:31:50    状态 : 已解决



姥姥有5个孩子,大舅二舅三舅大姨和我母亲。家有一套宅基地,两位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大舅没有结婚,二舅去世,三舅有自己的一套宅基地。家中的宅基地被二舅的孩子老大占有,大舅逝去前给大哥公正其名下。母亲和大姨已经是市民户口,是否能继承宅基地的权利,能否将户口迁入农村。是否有权利要回姥姥家的房产。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刘军   [湖北]    13093238219

您的问题非常的专业而复杂,建议您在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后,及时带相关资料来湖北荆门市象山大道60号---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这样可以得到专业的解答!

2011-03-07 12:25:5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和宅基地依法属于老人的遗产,你母亲和大姨有权依法继承其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1-03-07 12:53:2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 2、即使是市民户口也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2011-03-07 12:55:23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可以继承,但是户口转移可能存在问题。Q Q1508661101

2011-03-07 13:21:19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不能。

2011-03-07 13:59:21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姥姥的所有子女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要求继承你姥姥遗留的房屋。

2011-03-07 14:55:4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能

2011-03-07 22:44:2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