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租写字楼因停车不便、三个月后就没有租了,我们没有直接到该写字楼物业公司租写字楼,而是和该写字间业主租房,退租时我们双方已办理交接手续,租房时我们没和任何一方签写字楼租赁合同,由于物业公司的要求,我们交了押金给物业公司,也交了一个季度物业管理费,现在我们退租了,物业公司要我们补交一年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不合理。
2011-03-07 1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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