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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婆回前夫那边了?

咨询者 : fa189291 - 江苏     时间 : 2011-03-07 15:07:08    状态 : 已解决



和我拿证且生活快一年的老婆(我家南通,她是苏州的,我们虽然有了结婚证,但没举行婚礼,并且她还一直是住在原来前夫的家里,因为她还在苏州上班),昨天因为家里人的鼓捣兼给她施加压力和前夫的认错哄骗,在忍痛割爱的情况下选择了吃回头草,回到前夫身边带12岁的儿子。 我不是第三者插足,在这里面我没有任何责任、和过错,我们是以法律赋予的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原则走到一起的,她舍不得离开我,但是因为儿子她崩溃了,前夫也保证给她更多的关爱。 现在她选择了回头,我在这个局面里就纯碎一傻逼了,再多的善意都以苍白无力。 我们生活期间也没有共同财产,拿证到现在我花去尽 2 万,但是没有证明。 现在的我很无助,经济、情感方方面面使我悲痛欲绝,为什么相爱的两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幸福就不能有自己的自主权啊? 我现在想请教有识之士给我指点迷津,作为无过错的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和怎样去处理这样的结局啊??我现在就落个本本了, 我先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象我们这种情况,他们两个人是不是都算重婚,会有几年的刑法,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大概在什么范围啊?谢谢了。。

  最佳答案

赵佳律师   [北京]    13681154805

重婚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的范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者有已婚和未婚两种,未婚者如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您的妻子和前夫确实以夫妻身份生活那么涉及重婚,你也可以得到赔偿。

2011-03-07 15:36:3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符锐   [重庆]    18523703250

如果在你们还没有注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就与别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的,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的。

2011-03-07 1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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