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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女方过错,办理离婚事宜,接着咨询?

咨询者 : fa189158 - 江西     时间 : 2011-03-09 10:39:20    状态 : 已解决



非常感谢董律师、魏律师! 我还有个问题:我没有将女方跟那男子抓奸在床,(不想看到丑态,也不想控制不了自己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把自己毁了,把孩子毁了),凭他们的单独合影和QQ聊天(或短信,这个很难取证)记录上肉麻、暧昧的言语,以及他们超出正常交往的频繁的QQ聊天、手机通话、短信次数,可以向法院证明女方婚外恋吗? 法院一般怎样来界定婚外恋行为的?在没有抓奸在床、女方又百般狡辩的情况下。 谢谢!

  最佳答案

符锐律师   [重庆]    18523703250

这个很难的,原则上,离婚当中,要证据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必须相当充分,否则,法院都是不会去认定的。

2011-03-07 15: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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