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号,10点30分左右。由于工作需要,刘某推一辆手推车前往喷粉工序备物料,正当刘某弯腰备物料(底板)时。忽然感觉身后有物体撞击。还没来得及回头。人以被撞倒在地。经过鉴定。被定为九级残疾。腿断裂多节。司机(李马良)。叉车。
你好,你们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
2011-03-07 16:33:51
可以要求雇主或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011-03-08 09: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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