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学校有规定不能带手机进学校。 今天我将手机借给同学A使用,同学A在上课使用时被老师收缴了手机, 下课后我找老师想要回手机,我跟老师将她没有这个权力收缴我的手机,这是违法物权法的。但是她以一句“你学生的义务都没有尽,你没有这个权力”回答我后走人了。 然后班主任接过了我的手机,告诉我手机只能毕业后取回,而且说出“收缴期间手机损坏就损坏了,不见了你自己去垃圾桶找”这种话。 我想直接找级长说这个事情,告诉他这是违法的, 希望各位能给一份详细点的答案,麻烦了!
可以向老师主张归还,协商不成,可以向校领导反映; 也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处理。
2011-03-07 2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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