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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咨询者 : fa189630 - 广东     时间 : 2011-03-08 03:09:19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5月公司安排到国外出差,当时签署了一份出差合约,约定回国需要继续为公司服务一年,如果服务期未满的话,需要赔偿出国签证办理费用以及往返机票以及出差每个月补助费用,公司每月补助800美金。2010年11月份回国,按照合约必须履行继续服务1年,请问现在辞职的话,是否需要按照合约约定赔偿违约金?是否可以书面申请辞职?书面申请辞职后,公司以需先支付违约金为理由拒绝办理辞职手续该如何维权?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如果你的出差是为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而非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那么公司的违约赔偿的约定是无效的。你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如果三十天满公司拒不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离职同时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2011-03-08 05:42:58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同意楼上观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就可离职。 深圳吴君瑜律师 咨询QQ:506602448

2011-03-08 15:18:22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出国如果不是专项培训,仅仅是出差履行公司安排的任务,你有权拒绝公司的无理要求。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2011-03-08 17: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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