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3月份进的单位,直至昨天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原因是我表弟结婚,单位不予批准)其中单位只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10月26号-2008年10月26号)请问我现在该向单位主张哪些权利;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谢谢;
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1-03-08 09: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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