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北京新东方教育集团旗下的售后客服。上班是倒班制,春节外地同事都回家过年了。我是北京的女孩,春节期间我从初二值班到初六。个人认为初二是三薪,初三到初六是双薪才对。但是公司人事经理说只能给一天三薪,其余的不给。我觉得很不公平,付出了应该能够得到回报,况且是在别人和家人团聚的时候在公司进行值班的,更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公司这样说,我很是难过... 由于我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说要拿出国家的想过条例,才能说服。真诚的希望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单位应当支付你初二三薪,初三到初六双薪。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仲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3-08 10:23:34
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1-03-08 10: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