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有一公产房,承租人是我,现在我的奶奶住。 1.请问如果我奶奶不在了,我的姑姑有没有权利分房? 2.或者我要买卖此房需要其他人同意么?
1,属用益物权,可继承 2,该房屋所有权不属你,你没有出卖权
2011-03-08 14:44:36
你是该房屋的承租人,和你姑姑无关,她无权分该房屋。 你买卖此房无须他人同意。
2011-03-08 14:53:39
公房你无权买卖,你是承租权。奶奶不在了,也和你的姑姑没有关系。
2011-03-08 15:12:42
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走继承程序的。
2011-03-08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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