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我昨天找个两室的楼房,是别人招租的,500元一个月交三押一,请问我要注意什么问题?押金说是合同满了才退还我,我朋友的房子都是三个月到期以后提前通知对方就可以退还押金。招租的人是二房东,我不知道他租的房子什么时候到期。 请律师帮帮忙,我应该注意那些东西???
租赁房屋交押金是正常的,押金应该是双方解除合同以后,就应该退还给你,你需注意的是,把押金的事项写进合同里,约定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应该把押金退还给你。这样不但在合同期满后可以退给你,而且在中途解除合同中也可以退给你押金。
2009-06-05 09: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