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有房产一处,5个儿女。 想我们百年后将房产给大孙子。 现在想写一份遗嘱,将来将房产给大孙子。 我和老伴写的这份遗嘱:第一 需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第二 需不需要我的5个儿女到场签字,如不需要是不是我和老伴写完遗嘱,我们签完字,法律上就生效,5个儿女不用到场。 第三 现在房产是我本人名,将来我和老伴没了以后,大孙子想房屋更在自己名下。是不是拿我们留的遗嘱就行,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5个儿女还有没有关系?他们还需不需要签字什么的? 因为我们活着时不想尽早将财产分配,但最终是想给大孙子,害怕我们走了以后,大孙子那麻烦事多。 谢谢律师给予解答。
1.原则上不需要公证,但将来想过户的话,就必须公证。 2.立遗嘱是你的单方行为,不需要你的5个子女同意并且到场,你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 3.要想更名顺利的话,需要拿遗嘱和公证书就能办理更名手续。否则你不公证的话,你的5个子女到时还必须书面表示放弃遗产继承。
2009-06-08 16: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