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弟弟走路不小心把一女孩撞倒。当时,那女孩在自己家租的门面(卖衣服)外面路边玩耍,今天她去璧山 照CT了。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赔偿呢?多谢。
照“价”赔偿。他有责任吗?细节很重要!
2011-03-09 13:27:15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11-03-09 14:19:59
你好: 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本律师。
2011-03-09 1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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