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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如果被公司解聘,能要求怎样赔偿??

咨询者 : fa190542 - 北京     时间 : 2011-03-09 15:50:49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2008年9月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孩子在2010年11月出生,目前还在哺乳期,这个时候如果公司要解聘我,我应该要求如何赔偿。我也查了很多资料,大多是说可以申请两倍工资赔偿,按照1年赔一个月的说法,也就是我说我工作满了2年,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的公司。另外,我哺乳期是11月结束,是不是还可以另外要求赔偿我到哺乳期结束的这8个月的工资? 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可以要求赔偿哺乳期结束时止的8个月的工资及社保缴纳到哺乳期结束.

2011-03-09 15:41:21

李凤娟   [北京]    13810362156

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用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011-03-09 15:51:5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申请两倍工资赔偿,是还可以另外要求赔偿我到哺乳期结束的这8个月的工资

2011-03-09 18:24:31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申请劳动仲裁,索要8个月的工资并且要求单位缴纳这期间的社会保险,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1-03-09 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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