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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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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财产受到损失?

咨询者 : sduuuu - 辽宁     时间 : 2009-06-06 16:51:5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在6月2日的凌晨我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价值10000元)在本学校的宿舍内被盗了,当然旁边的几个宿舍也被盗了,现在都还没有破案。 我想问的是此这案件的发生学校对此有没有责任,能否向学校索要一些赔偿。 希望律师您为我分析一下,谢谢您了。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从法律角度考虑,学校应该有对宿舍范围内学生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的保护义务,学生物品的丢失,学校应该存在一定的管理义务,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

2009-06-06 18:10:1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这要看学校的宿舍管理有无过错。若存在过错,就承担赔偿责任。

2009-06-06 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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