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告与复查 经审核,对认为可以登记的宗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予以公告(宅基地初始登记时采用)。公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宅基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姓名; (2)宗地面积和准予登记的面积; (3)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提出异议期限(15天)、方式和受理部门;” 以上《南京市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片段中的“他项权利者”是指什么人?
因为物权包括很多种形式,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以及和其他人共有权,这里的他项权利者就是指享有除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的主体。
2009-06-06 18: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