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学校单位干了将近20年的临时工,2008年才给交的3种保险。合同也是08年签的,但是合同是空的,只让我们写上名字摁个手印,合同两份都在学校手里。当时我们不同意就走人。合同如果学校过后填上去的话,合同有效吗?现在单位要把我们的印刷厂承包出去,我们要是辞职会给什么补偿?08年以前的保险会给补交吗?如果学校让我们跟着承包方干的话,我们那还算是学校的工人么,不知该怎么办?希望得到专业的答复。谢谢!
1,合同有效 2,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给付补偿; 3,保险不能不交,因为你们从08年才办保险,只能让学校赔偿保险数额; 4,如果承包那就不是劳动关系了
2011-03-09 2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