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放学时被学生推挤跌倒在教台上,头部受伤大量出血,学校在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的情况下擅自带着孩子去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和缝治(缝了三针),事后才通知家长,这几天孩子觉得全身乏力,头晕,仍在医院治疗;事后学校和老师以及肇事学生家长对此事已经不再过问,也没有主动和我家协商赔偿的问题,我们没有获得任何的赔偿和慰问;请问我们该如何获得赔偿?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
维护校园秩序的责任在学校,首先由侵权人赔偿,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1-03-10 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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