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为了一只鸡,邻居把我妈腿打成骨折,现在躺在病上无人管.而我们子女都不在身边,今天也赶不到.而他们把妈扔在医院走了,我想问派出所应该履行那些职责,我们应该怎么办.
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你有权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1-03-10 13: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