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江苏南通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有强制交强险),在非机动车道撞人,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受害人女,59周岁,有正常工作,现头部受伤,目前基本恢复正常,但还未能正常工作。想咨询律师:对方需赔偿的项目和计算标准! 急盼! 谢谢!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你母亲的收入和户口性质等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要求驾驶员和保险公司赔偿。
2011-03-11 1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