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内弟骑摩托车带着2个人自北向南和一个逆行的轿车相撞。对方是酒后驾驶,而且还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我内弟这边是新买的摩托车,没有行车证和驾驶证。当时处理事故的民警没有留下对方酒后驾驶的记录,如果上法庭的话,这个事故会怎么判。还有就是我们可以向对方索取误工损失赔偿吗...
当时交警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划分责任的?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要找到对方醉驾的证据。 碰撞有没有造成伤残?
2011-03-11 10:00:19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把事实讲清楚。
2011-03-11 1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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