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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门面收保证金是不是符合法律的?

咨询者 : bjwenyi - 陕西     时间 : 2008-09-28 13:27:54    状态 : 已解决



我租一个门面做生意的时候交了3个月的门面保证金,现在我那门面保证金发票不在了,请问在合同到期后能不能退那保证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鹏翔   [河南]    13837130067

张律师回答的正确

2008-09-28 15:04:52

陈宗荣   [福建]    13960662021

bjwenyi网友: 你2008-09-28 13:27:54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出租人向你收取三个月的保证金(或叫押金),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二、如果你保证金的发票遗失了,但是合同有此约定,你实际上也向出租人交纳了该保证金,我想当合同到期时,出租人会将保证金退还给你的。为了解决你发票遗失有可能产生的问题,出租人可要求你出具一张收条,写明你已收回保证金即可。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9.28

2008-09-28 15:05:28

张雪辉   [陕西]    13359276052

如果你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对此都没有异议,到期后是可以退还的。同时你要找出证明交纳保证金的相关证据以备用。

2008-09-28 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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