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开车时与人差点相碰,喝酒后到路边拦车,后跑上对方车,被方砍一刀对方,后对方以抢劫报案,称几千元不见,当时我朋友逃离现在,过后回去说明情况,现在被关在看守所拘留
不属于抢劫未遂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3-11 13:49:21
如果你朋友没有抢劫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2011-03-11 16:46:40
如果只是喝酒闹事,并不构成抢劫罪。可电话咨询。
2011-03-14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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