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骑摩托车马路上撞坏了人。一个7岁的左右的孩子。 造成骨折,(一年前孩子骨折过) 及时送其去医院。直到出院花掉医疗费近2万, 事后其家长要求赔偿5万(误工费和营养费),(后降至3万)并领着家人去我家闹事。 损坏大门。 整个过程没有通过交警。 请问这种事情该如果处理。 对我家影响很大。 其家长的所处的行业为: 职业:务农,在北京做装修工。 孩子康复时间,1-2个月(修养) 赔偿多少合理。 对我加造成的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应该赔偿对方医疗费、父母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护理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造成伤残的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对方应该也有过错,根据过错比例承担上述损失。 对方父母对你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对方赔偿。
2011-03-11 16: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