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因劳动纠纷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中级法院于2010年1月17日受理,2011年2月18日开庭审理,法律规定应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案。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第二个问题答案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82条的规定。这个是全国都一样的。
2011-03-11 2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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