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96年时与一广东籍男子同居,并于2000年生育一女孩。该男子之前有家室,并且育有一双儿女,但是并没有打结婚证。15年来,我都是以他妻子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共场所。去年该男子与比他小24岁的表妹在一起同居,被我发现,因此他提出分手。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得到法律的哪种支持或者帮助吗?谢谢
1、该男子涉嫌构成重婚罪; 2、您与该男子无任何法律关系; 3、您与该男子生育的一女孩,该男子有抚养义务。
2011-03-22 22:45:0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