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6月4日进入公司工作的,在2010年2月14日正常离职的。 公司的工资单上给我的是2000元奖金,分年前和年后发放,由于我年后离职的时候那一半奖金还没有发放给我的时候我就以今离职了,现在在公司上班的人都拿到了那一半的年终将而扣留我那一半奖金合法吗?我还可以拿回我的劳动所得吗?
我是2010年6月4日进入公司工作的,在2010年2月14日正常离职的,不明白。
2011-03-12 20:36:1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