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叔,生意失败多年。一直借钱,有较高的利息。到期还不掉,便重写借条,把利息直接当借款重新填写。拆东墙补西墙,大概有十年左右。现主要外债有:甲:借条写明欠50W,不还将房屋奉送。某银行,房屋抵押贷款45W,银行其他贷款15W。散户外债大概70W(30人左右)。名下只有房产一套,价值100W。 请问:1:如果散户起诉,借条都未提及房产,起诉后无力偿还,法院如何采取措施? 2:我堂叔去年向大伯和二伯分别借过钱。大伯二伯都有上千万资产。大伯处借钱150W投资生意失败,也有借条,提及房产。二伯借款45W偿还银行贷款。提及房产。后堂叔都未归还。因为2个大伯经济实力比较好,也未曾逼迫。问,如果甲以房产抵押诉讼,到时候涉及这2个房产抵押,法院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