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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申请经济赔偿金?

咨询者 : fa193172 - 广东     时间 : 2011-03-13 22:29:22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好,本人2003年9月进入一个物业做维修工。公司按照新酬标准中岗位工资支付每月工资1300元,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没有正常休息时间,天天上班,无法调休轮休,也没有支付加班费。本人最后一次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到期,公司今年2月份才口头通知续签合同,我于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拒绝续签,提出解除合同。公司说自行辞职没有赔偿金,请问:我能否申请经济赔偿金和加班费?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自2月份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是你需要举证证明加班的事实。

2011-03-13 22:52:38

杨浩   [天津]    13312030139

可就加班费提出诉求。提出要求和签订合同不是一回事。同时可就无劳动合同期间主张双培工资。

2011-03-13 22: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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