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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离婚?

咨询者 : liu856313515 - 河北     时间 : 2009-06-12 16:48:52    状态 : 已解决



因为家庭的不和导致又不管小孩的一切事,因此想离婚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09-06-12 17:01:51

郭建力   [河北]    13230581611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好是协议离婚,如一方不同意,又没有上述法定理由,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但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大多会支持的。

2009-06-12 17:01:25

刘宝玉   [河南]    13703988218

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和调解无效是起诉获得离婚判决书的条件。你如果感觉双方确已无法共同生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9-06-13 14:14:10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起诉离婚,是你的民事诉讼权利。

2009-06-12 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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