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我家买了村里的房子,但当时买的时候村里说是已经没有了,但是给房地产商抵押的房子还有,当时不清楚什么流程,所有就买了这套房子,跟村里面签的购房协议,有村里面的公章,但是在付款的时候,只是村长给写了个收据,现在我们催村长给办房子的手续,他一直推脱说房地产商那边不好弄,现在村里换届在即,我们怕换届之后他如果不在位了,是不是房子的手续就更没法弄了啊。如果诉诸法律的话我们会不会有胜算?。 请相关律师给个答复。 谢谢。
你家已经和村里签订了协议,该协议是依法生效的,即使村领导换届了也不会影响该协议的效力的,村长写的收据也可以证明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1-03-14 10:57:58
你卖的房屋现属三角债关系;这种情况你有回房产的可能不大;你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因为我估计你卖的该房应属小产权房,但你可追要购房款;合同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履行义务人的义务。
2011-03-14 1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