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没有开坑过的地方自行开坑了田地,几年后将田地卖给外队的人修房屋,请问这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 这是汶川灾区住房重建中很突出的问题。
为非法,土地的所有权只存在两种:一是集体所有制,二是国家所有。
2011-03-14 15:08:19
村民对于自行开垦的荒地没有出卖的权利,土地是集体所有的。
2011-03-14 15:28:26
可以进行具体的联系。
2011-03-15 05: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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