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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应该再交律师费?

咨询者 : 524118566 - 辽宁     时间 : 2009-06-13 10:45:46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案子是轻伤案,我是被冤枉的,一审法院判我有罪,我上诉了,现在发回从审了. 一审我给律师费4000元.上诉到中院律师说又一个阶段,又给了他3000元. 现在又发回从审了,我律师说第二个阶段又结束了,是否我还应该再继续交律师费啊?如果交的话应该再交多少啊?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每个诉讼程序结束了,律师的工作也就结束了,如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律师需要重新出具一套手续,所以你必须再交费,交费的数额可以和律师协商。

2009-06-13 12:19:54

贾晓慧   [上海]    18621517786

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也可以跟律师协商解决,毕竟律师每个阶段都提供了法律服务。

2009-06-13 12:04:57

刘宝玉   [河南]    13703988218

如果在开始时双方并无约定如何收费,按一阶段一委托一收费的通常作法,你还应当再交纳律师费

2009-06-13 14:04:32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律师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是一个审级(阶段)一收费。重审是否需要再交费,最好是跟你的委托律师协商一下。 沈阳赵律师:13019349228

2009-06-13 11:21:39

张晓菊   [北京]    18601089465

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看你与所聘用律师在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是怎样约定的。

2009-06-13 12: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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