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去外地打工,走了一个星期,回来她和别的男人发信息打电话,都是互相爱对方,想对方什么的,这些都是两个人交代出来的,本人殴打老婆,用刀割破一个小口!这样的事情如果女方起诉的话,本人会不会有犯罪的名义?
不构成轻伤不会
2011-03-15 08:17:3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