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是安徽省严店乡苏小村,我想知道,乡政府占有土地而不开发有三年之久,且当检查部门来我乡检查,乡政府以临时召集村民建立虚假蔬菜大棚,以此蒙惑检查部门。并且乡政府今年继续征收土地而无人承包,导致土地荒废以年。 1这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我们怎样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
1、依您所述案情“蔬菜大棚”、“无人承包”该地似耕地,而耕地征收、征用如是基本农田,需国务院批准;如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也需国务院批准。 2、国家征用土地的前提是必须有项目建设,有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请您把该案土地使用性质搞清,以便探讨。
2009-06-14 17:16:37
1 违反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超过闲置两年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 2 向上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解决. 沈阳赵律师:13019349228
2009-06-14 13: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