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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咨询?

咨询者 : fa194050 - 北京     时间 : 2011-03-15 10:02:06    状态 : 已解决



我承租的商铺,拆迁中,租赁合同到期,请问我能拿到哪些补偿?谢谢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店面装修费用,经营过渡损失,搬迁费用等。

2011-03-15 10:16:4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在租赁合同上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有合法执照可以获得经营损失的补偿,

2011-03-15 10:23:3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费、装修费和搬迁费,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11-03-15 11:09:30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停产停业费

2011-03-15 11:46:0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获得停产停业补偿、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等等

2011-03-15 16:10:2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可以获得经营损失补偿。

2011-03-15 16:25:2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011-03-15 2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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