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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试用期已过,却通知我离职。。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 huamingxing - 山西     时间 : 2009-06-15 09:48:46    状态 : 已解决



大家好!我是来自福建三师电子有限公司,我姓华,华明星。我是2009年2月25日进公司。面试期3个月。到目前为止都没与我签过劳动合同。现6月13日发离职信(信上并加盖了公章)给我,叫我签字(我没签)说正式通知我离职,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用劳动法的哪条来维护我的利益及赔偿损失。如有人可以答复我,请麻烦与我联系:13960824849/QQ:512172237 验证码是我的名字。谢谢!麻烦各位好心律师帮我争取公道,我在这里谢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徐晋红   [山西]    13015472683

没有劳动合同要按照你的月工资双倍赔偿给你。

2009-06-15 10:06:4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要求双倍支付你的工资,同时依法支付你离职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6-15 19:08:05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9-06-15 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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