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现在为止我进公司才将近4个月,前面3个月属于试用期,我有权利要求吗?我之前有咨询过律师,说辞退我需赔偿3个月的工资及经济损失。未签劳动合同,从我的第2个月起(含试用期间)就必须支付2倍的工资,直到签了劳动合同为止才可停,这按劳动法里是成立的吗
1、依劳动法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规定。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双倍工资起算日是指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2009-06-15 12:38:23
你的要求成立。
2009-06-15 19:03:58
前部事实?
2009-06-15 1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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