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一方被另一方打掉三颗牙,已经做过鉴定,一直拖到现在公安机关也没有继续进行。前不久,当事人又要求被害人重做鉴定,请问当事人可以要求被害人重做鉴定么?还有对于这种案件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就这样拖着合法么?谢谢
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将案件转到检察院,如果没有的话可到检察院申诉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2011-03-15 13:18:55
不服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011-03-15 13: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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