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法咨询?

咨询者 : fa194359 - 广东     时间 : 2011-03-16 10:40:5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公司做了9年2个月,现在公司想以对调工作岗位让我们离开。这样公司该如何赔偿?赔偿又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有扣除住宿费和社保费)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补偿9年半;以应发工资标准计算。

2011-03-15 17:11:47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应按应发工资补偿。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011-03-15 19:44:32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如果你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变更合同条件,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经济补偿金,不是从2008年开始算的。 是从你入职开始的。

2011-03-16 16:09:5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