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有这样一个经济案子,因为被告不服,向中院提起了申诉。现在中院迟迟不给答案。我想问一下,第一,再审的案件期限是3个月,是不是以中院的立案时间为开始时间?第二,向什么地方提起申诉?谢谢你们的答复。
可以向二审法院及上级法院申请进行再审。
2009-06-16 08:42:10
1、据2007年新修订的民诉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3、应以再审法院立案时间为准。
2009-06-16 10:16:15
1.再审审限自立案时间为准。 2.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009-06-16 13:36:35
以再审法院立案时间为准。
2009-06-16 1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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